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載入中

資料處理中

監理業務
  • 聯絡人:02-26884366
  • 資料來源:臺北區監理所-駕駛人管理科
※若因病、服役、服刑、出國、受保安感訓處分、或動員機關之召集或徵集無法參加講習時,應於接獲講習通知單後,由本人或受委託人, 檢附有效證件 (如軍人身分證正反面、出國機票、護照等影本)於15天內以書面向戶籍地管轄之監理所(站)申請延期,傳真號碼或郵寄地址如下:
單位地址電話與傳真
臺北區監理所(238201)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 248巷7號 C棟道安教室洽詢電話:(02)2688-4366分機211
傳真電話:(02)2688-6940
板橋監理站(235211)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3段116號洽詢電話:(02)2222-7835 分機211
傳真電話:(02)3234-4101
蘆洲監理站(247015) 新北市蘆洲區中山二路163號洽詢電話:(02)2288-6883 分機203
傳真電話:(02)2283-2905
宜蘭監理站(268018)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2段9號洽詢電話:(03)965-8461 分機203
傳真電話:(03)965-8466
花蓮監理站(973058)花蓮縣吉安鄉中正路2段152號洽詢電話:(03)852-3166 分機202
傳真電話:(03)852-4084
花蓮玉里分站(981007)花蓮縣玉里鎮永昌里中華路427號洽詢電話:(03)888-3161
傳真電話:(03)888-8456
※若您無法於排定之講習日期前後一個月內參加,可依下列正當理由辦理延訓
原因應備文件辦理方式
病假有效期一個月內之診斷證明書正本或影本請向戶籍所在地之監理所(站)辦理,辦理方式如下:
  1. 通信郵寄
  2. 傳真
  3. 現場辦理
服役軍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兵役證明
服刑在監證明書或拘提通知單正本或影本
出國機票影本或護照影本(需含基本資料及蓋有出入境戳章之頁面)或出入境證明
其他申請原因有關證明文件備註:文件中請註明聯絡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