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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大型車視野輔助系統第1期餘額補助開放登記抽籤作業

  • 公告期限:107-08-21 18:00
分類訊息公告
公告日期107-08-07 00:00
公告單位臺北區監理所-車輛管理科-第二股
內容本所自106年11月起執行大型車視野輔助系統第1期補助案作業迄今,尚有補助名額,
請具資格車輛之業者於受理登記期間踴躍登記,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一)補助對象:屬臺北區監理所管轄之使用中大型車輛,尚未設置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等。
(不含使用中市區公車及公路客運車輛、政府機關、國營單位所屬大型車輛及符合環保署補助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
(二)尚可補助車額:臺北區監理所:31輛
(三)補助金額:以實際購置設備費用8成補助,每輛補助未稅金額上限新臺幣2萬5千6百元
(四)請欲參與本次登記抽籤之業者,填具抽籤登記表及行照影本,並蓋印申請人大小章,臨櫃辦理或雙掛號附回執之郵寄辦理。
(五)受理登記時間107年8月8日起至8月17日止,公開抽籤時間107年8月22日。
(六)限制條件:
1.法人或團體申請補助金額(含前次補助金額)以不超過新臺幣 100 萬元為限。
2.安裝後 3 年內車輛不得辦理報廢。
3.申請受補助之系統設備,申請補助者應依申請計畫維持正常功能運作至少 3年,並配合監理機關查核作業;
如查有違反規定應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該受補助之各項設備(施)或系統已撥付補助款應依功能運作期間
比例繳回補助款。
4.申請補助者需於 106 年 3 月 1 日到 108 年 2 月 28 日間配合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之「大型車輛裝設車輛安全設備推動計畫」
成效追蹤評估計畫的執行,同意並協助該成效追蹤評估計畫於選定之車輛安裝(含校正、安裝、排除異常、卸載等程序)
行為資料蒐集裝置、進行駕駛者訪談等駕駛行為資料蒐集工作,申請人並同意該成效追蹤評估計畫使用所蒐集之駕駛行為資料。
(七)檢附相關附件如下,請詳參:
1. 交通部公路總局使用中大型車輛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補助規定
2.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使用中大型車輛設置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第1期補助開放補助作業原則
3. 臺北所第1期補助開放補助作業抽籤登記表
4. 取得車輛安全檢測基準「七十一、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審查報告之資訊連結
(八)本所聯絡資訊:車輛管理科 王先生(02)2688-4366分機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