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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受理登記領有港區通行證大型車輛設置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補助

  • 公告期限:107-03-16 17:00
分類訊息公告
公告日期107-03-09 10:24
公告單位臺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第二股
內容花蓮監理站辦理第2次領有港區通行證之大型車輛設置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補助,有關申請方式、受理登記及公開抽籤時間及補助名額分別如下:
(一)申請方式:申請登記文件為「行車執照及國際商港港區車輛通行證影本,並應載『與正本相符』及加蓋申請公司大小章」,以符合法規。
(二)受理登記時間:自107年3月9日至107年3月16日止,至本站8號窗口繳交相關資料,逾期不受理。
(三)公開抽籤時間:107年3月19日下午2時30分,於本站三樓會議室辦理抽籤事宜。
(四)補助名額:第一階段補助共25輛,第二階段補助共46輛。另備取10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