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發佈 當 script 無法執行變更字級大小時,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Ctrl + (+)放大(-)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A- A A+ line facebook twitter plurk 當 script 無法執行友善列印時可至 [檔案] / [列印] print 訊息發佈 分類 訊息公告 標題 臺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轄區內首批公布汽機車 酒駕累犯駕駛人之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公告日期 111-05-19 08:30 公告期限 111-05-19 08:30 ~ 111-06-18 13:47 公告單位 花蓮監理站-第五股 內容 為遏止酒(毒)駕再犯事件,並保障民眾生命及用路安全,臺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依據 111 年 3 月 31 日起實施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第 3 項、第 5 項規定(10 年內第 2 次以上酒(毒)後駕車或拒測行為),自 108年 7 月 1 日起有酒(毒)後駕車或拒測行為,且在 111 年 3 月31 日以後酒(毒)後駕車或拒測違規累犯,將依新法規定於臺北區監理所所網頁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民眾可至臺北區監理所網站首頁(https://tmvso.thb.gov.tw/)之「監理業務」項下「汽燃費及違規裁罰」點選「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酒駕及拒測累犯-花蓮監理站」查詢,依據違規所屬裁決之公路監理機關,即可查詢酒(毒)後駕車或拒測累犯違規人資料,希望藉此讓民眾能有所警惕,不要有酒後駕車等違法行為,確保民眾用路及生命安全。 承辦單位:臺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 聯絡人:李東林站長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03-8523166 分機 191 相關連結 https://tmvso.thb.gov.tw/modules/download/download_list?node=bdbd4908-e949-4f44-8e26-3ba42537dbec&c=a8f5961b-c125-4dc9-9798-de9c42e434b2 點閱 1,704 新聞評分 平均喜好度: 5 顆星; 平均實用度: 1 顆星 喜好度: 12345 實用度: 12345 [送出] 當script無法使用喜好、實用度調查功能時,請開啟javascript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