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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區監理所、板橋監理站及蘆洲監理站約僱人員(業務類職務代理人)及儲備候用甄試

  • 公告期限:109-09-21 23:00
分類人員徵才
公告日期109-09-16 11:51
公告單位臺北區監理所-人事室
內容一、請檢附履歷表(含相片、自傳)、最高學歷及經歷證明(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免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證件請以A4格式影印排列裝訂)。
二、請於109年9月21日(星期一)(含)前一律以「掛號」郵件寄至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人事室)詹小姐收,郵寄信封請註明「應徵業務類職代」(本甄試將於本所舉行),信件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甄試,不合者不通知甄試及退件。
三、甄試方式:口試,成績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
四、其他相關資訊請詳見本甄試簡章(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