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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監理站大型車視野輔助系統第2期補助抽籤結果

  • 公告期限:107-12-31 23:00
分類訊息公告
公告日期107-11-08 13:22
公告單位臺北區監理所-宜蘭監理站-第五股
內容本站於107年11月6日,辦理大型車視野輔助系統第2期補助抽籤作業,本次按登記申請類別,無申請替代型類型之車輛,獲補助業者名單,詳如附件。
宜蘭站:標準型或環景型:第一階段:47輛、第二階段75輛。
補助未稅金額:
屬第一階段:以實際購置設備費用補助,補助金額上限新臺幣9千元。
屬第二階段:以實際購置設備費用補助,補助金額上限新臺幣8千元。
申請補助應備文件(請參照核銷文件範例):
1. 使用中大型車輛加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第2期補助經費申請表(第1階段及第
2階段請分別填具)。
2. 安裝行車視野補助系統廠商出具安裝證明書。
3. 安裝行車視野補助系統之統一發票收執聯正本。
4. 完成註記行車視野補助系統之行車執照影本(檢驗合格後並註記)。
(視野輔助1=標準型、視野輔助3=環景型)
5. 須檢附裝設行車視野補助系統後照片。
6. 電匯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應與行照車主相同)。
注意事項:
1.公司行號若獲第1階段及第2階段補助資格者,請按階段「分別」填具經費申
請表。
2.本次抽籤結果之名單清冊如遇無意願安裝或無意願送件之情事時,該中籤者應
以書面聲明放棄補助之名額,且逕行由次一名額依序遞補。
(書面聲明放棄格式如附件,並請蓋印公司大小章後,傳真或郵寄辦理,傳真號碼:(03)9656973、郵寄地址: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二段9號)
3. 申請人於車輛設置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完成後,向各地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臨時檢驗合格或民間代檢廠辦理定期檢驗合格,並完成車身式樣註記。(可跨區辦理檢驗及註記)
4.申請人填寫使用中大型車輛設置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補助經費申請表,並檢附申請文件向受理機關申請補助。(不得跨區申請)
5.為俾利補助款年度核銷及作業流程,請獲補助者盡速於107年12月14日前完成安裝、驗車註記及遞交申請文件,逾期者視同自動放棄本補助案。
6.本站聯絡資訊:第一股 簡先生(03)9658461分機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