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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約僱人員(技術類職務代理人)進用及儲備候用甄試簡章

  • 公告期限:109-11-02 23:00
分類人員徵才
公告日期109-10-29 11:00
公告單位臺北區監理所-人事室
內容一、應徵者請檢附履歷表(含相片、自傳)、最高畢業學歷及經歷證明、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汽車檢驗員證或汽車考驗員證影本(證件請以A4格式影印排列裝訂)。
二、應徵者請於109年11月2日(含)前一律以「掛號」郵件寄至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人事室)詹小姐收,郵寄信封請註明「應徵花蓮站技術類職代」(本甄試將於花蓮站舉行),信件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甄試,不合者不通知甄試及退件。
三、本甄試相關資訊敬請詳閱簡章(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