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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汽(機)車燃料費開徵中,繳納期限延長至8月31日

  • 公告期限:110-12-31 17:00
分類燃料費開徵
公告日期110-07-26 11:48
公告單位臺北區監理所-宜蘭監理站-第五股
內容本(110)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已於7月開徵,繳納期限由原7月31日延長至8月31日止。
宜蘭監理站提醒車主,如未收到繳納通知書也免驚,四大便利商店(統一、萊爾富、全家、來來OK)之多媒體機即可輕鬆補單繳納;亦可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 (點選「汽機車」>「燃料費」>「汽燃費查詢及繳費」),或手機安裝「監理服務APP」(點選「汽機車燃料費查詢繳納」),輸入車主身分證號及生日後,點選所需繳納汽(機)車燃料使用費之車號,進行線上繳費操作,後續則可選擇以信用卡(需輸入持卡人身分證號及卡號)或金融活期帳戶(限車主本人之帳戶)轉帳繳納,除了以上繳納方式外,還有嗶嗶繳、LINE Pay Money、橘子支付、元大銀行、蝦皮及街口支付APP進行線上繳納,安全防疫又快速!
此外,為節省車主的寶貴時間,歡迎車主利用汽燃費電子繳款單與約定帳戶扣款服務,扣款前有預扣通知,扣款成功後再行通知,既節能減碳又可避免忘繳而受罰,歡迎車主朋友們多加利用。
承辦單位:宜蘭監理站
聯 絡 人:林副站長煒翔
聯絡電話:(03)9658461 分機192
地 址: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2段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