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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忘了!109年度汽(機)車燃料費補繳期限至10月底止!

  • 公告期限:109-11-30 23:00
分類訊息公告
公告日期109-10-23 10:57
公告單位臺北區監理所-秘書室
內容臺北區監理所提醒您,109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已於7月開徵,迄今新北地區尚有20餘萬件未繳,9月29日已再次寄發補繳通知書,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止,敬請各位車主朋友在時間內儘速持單至各金融機構、郵局、超商繳納,且為免車主因遲未繳納而受罰,臺北區監理所近期亦將針對尚未繳納的車主發送繳納提醒簡訊通知;車主如有疑義,可向該監理機關查詢確認。
車主朋友不論是否有收到通知書,最便利的繳納方式是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點選「汽機車」>「燃料費」>「汽燃費查詢及繳費」),或手機安裝「監理服務APP」(點選「汽機車燃料費查詢繳納」),輸入車主身分證號及生日後,點選所需繳納汽(機)車燃料使用費之車號,進行線上繳費操作,後續則可選擇以信用卡(需輸入持卡人身分證號及卡號)或金融活期帳戶(限車主本人之帳戶)轉帳繳納,以上繳納方式,除信用卡須洽發卡銀行外,免負擔手續費。
此外,監理e化服務有提供申辦「約定帳戶代繳汽燃費」,在每年七月開徵期最後一天,於指定帳戶自動扣繳,可避免因逾期繳納而受罰鍰,輕鬆繳納沒煩惱;或亦可申辦「汽燃費電子繳款單」,連結監理服務網完成線上繳費,非常方便又環保,歡迎車主多加利用。
承辦單位:臺北區監理所
聯 絡 人:林科長朝煌
聯絡電話:(02)2688-4366轉401
地 址: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