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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宜蘭龍德駕訓班停止派督考訓練6個月,停止派督考期別及日期

  • 公告期限:107-11-02 23:00
分類訊息公告
公告日期107-08-20 13:18
公告單位臺北區監理所
內容龍德駕訓班因違反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第35條第13款規定,
處分停止派督考訓練6個月,其停止派督考期別及日期如下:
(一)小型車班第644期(107年5月1日開訓)起至107年10月31日。
(二)大客、貨車班第506期(107年5月3日開訓)起至107年11月2日。
(三)小客車逕升大客車班第149期(107年5月1日開訓)起至10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