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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區監理所國有公用不動產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租案

  • 公告期限:106-06-05 17:00
分類訊息公告
公告日期106-05-18 13:02
公告單位臺北區監理所-企劃及裁罰科
內容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有公用不動產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租案
一、 投標資格摘要:
(一) 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250萬元以上,且營業項目登記需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至少包含一項。
(二) 單一投標廠商擁有正式躉售再生能源電能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持有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實績累積需達2,000峰瓩(kWp)以上。以提供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或國外再生能源躉購契約書頁面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
(三) 外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土地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及第二十四條之限制。
(四) 大陸地區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六十九條之限制。
(五) 本標租案不允許共同投標。
(六) 餘詳如招標文件。
二、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招標文件請至本所網站(https://tmvso.thb.gov.tw/)最新消息區免費下載,本案不提供現場領標。
三、 投標截止時間:106年06月05日下午17時止
四、 開標時間:106年06月06日上午 10時
五、 開標地點:本所A棟3樓第2會議室(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3樓)
六、 招標相關資訊,請詳閱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