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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區監理所約僱人員(人事行政職系職務代理人)進用及儲備候用甄試

  • 公告期限:110-05-20 00:00
分類人員徵才
公告日期110-05-13 09:11
公告單位臺北區監理所
內容一、檢附資料:1.履歷表(含相片、自傳)。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上述文件請以A4格式影印排列裝訂)
二、請於110年5月19日(含)前以「掛號」郵件寄至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人事室)林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人事室約僱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不通知甄試及退件。
三、其他相關資訊敬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