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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您,符合行政院其他機關紓困案請領資格,請儘速向其他機關請領。

  • 公告期限:110-07-01 12:39
分類訊息公告
公告日期110-06-21 12:39
公告單位臺北區監理所-駕駛人管理科
內容有關110年汽車運輸業駕駛紓困案補助資格到6月30日止,請領補助資格只有一個,若請領資格被其他機關先行註記,則無法請領運輸業駕駛紓困補助,若您符合行政院其他機關紓困案請領資格,請儘速向其他機關請領補助,以避免自身權益喪失。

1988紓困振興專區
https://1988.taiwan.gov.tw/紓困/個人及家庭
公告單位:臺北區監理所駕駛人管理科
聯絡電話:(02)2688-4366 分機205、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