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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汽燃費繳納期限至12月31日,請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 公告期限:112-01-01 08:51
分類訊息公告
公告日期111-12-01 08:51
公告單位臺北區監理所-企劃及裁罰科
內容還未繳納111年汽燃費的車主注意囉,板橋監理站已寄出雙掛號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至111年12月31日止,收到後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或超商繳納,如果逾期仍未繳納,將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處新臺幣300~3,000元罰鍰,欠費後續將移送強制執行。
站長林材忠表示,因疫情影響,民眾可以多多利用「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以信用卡、金融活期帳戶線上繳納,或是透過一卡通MONEY、元大銀行、永豐銀行、悠遊付、街口支付、蝦皮購物、橘子支付、嗶嗶繳等行動支付App繳費,手續簡便又快速。
板橋監理站特別提醒尚未繳納汽燃費的車主,務必依期限儘速補繳,逾期未繳納將受罰,同時鼓勵申辦約定帳戶轉帳代繳,不用擔心遺忘繳費而受罰,詳情可至監理服務網線上查詢及申辦。現在到板橋監理站申辦約定帳戶轉帳代繳汽燃費,即贈送精美好禮1份,送完為止。

承辦單位:板橋監理站
聯絡人:林材忠站長
聯絡電話:02-22227835分機191